违规宣传处理规则

一、定义

违规宣传,指用户通过阿里巴巴中国站(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旺铺、黄页、产品信息等)所发布的宣传内容存在以下情形:

1.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或信息不实,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公司简介、企业自传资质、相册、联系信息、公司logo等不当使用他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不当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权等)或信息虚假的行为(《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则》等其他阿里巴巴网站规则中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2.未经他人同意以他人名义或使用他人形象进行宣传的行为;

3.发布侮辱他人、中伤他人或诽谤他人内容的行为;

4.店铺星级、评价星级等称号乱用;

5.泄露他人隐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6.滥发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乱用热门明星名字或社会现象名词等任何与产品真实信息无关联或不匹配的文字或符号;

2)发布按照法律、法规或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规定不得(或超出审查许可范围发布)宣传、推广的信息;

3) 夸大或过度承诺商品效果及程度;

4) 利用党旗、党徽、国旗、国徽、国歌等代表党和国家形象的标识及内容,或者借国家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违法违规开展网络商业营销活动;

5) 其他滥发信息情形;

7.发布混淆信息,是指用户发布容易造成买家混淆的信息的行为;

8.其它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规宣传行为:

(1)发布非阿里巴巴链接、非阿里旺旺联系方式等导购至非阿里网站进行商品交易的信息,经阿里巴巴同意的特殊情形除外;

(2)在商品标题、商品详情、店铺等区域使用导购、团购、促销类网站的名称、LOGO等信息;

(3)阿里巴巴认定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规宣传情形。

 

二、违规宣传行为的处理

  1. 处理规则:

(1)用户存在本规则所述之违规宣传行为[“滥发信息”、“混淆信息”、和“其他情形”按以下(2)、(3)、(4)条款处理],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自行删除相应违规宣传内容的,每次扣2分;如逾期未自行删除或举证无效的,每次扣4分,并删除相应违规宣传内容。同一权利人或投诉方在三天之内针对同一用户的同一违规行为提出的投诉,均被视为一次投诉。

(2)用户存在本规则约定的“滥发信息”第(3)条中的“最高级、唯一性等关键词”的行为,针对同一商品,第一次下架该违规商品信息,第二次下架该违规商品信息并扣1分,第三次删除该违规商品信息并扣1分,同一用户行为3天内最多扣2分,其他情形同本款第(3)条。

(3)用户存在本规则约定的“滥发信息”[“滥发信息”第(3)条中的“最高级、唯一性等关键词”按本款的第(2)条处理]和“其他情形”行为的,针对同一商品,第一次下架该违规商品信息并扣1分(如为公司简介等非商品信息,阿里巴巴保留第一次删除相应信息的权利),第二次删除该违规商品信息并扣1分,同一用户的“滥发信息”或“其他情形”行为24小时内最多扣2分。

4)若会员存在本规则发布混淆信息的行为的,针对同一商品,第一次下架该违规商品信息扣2分,第2次及以上删除该违规商品信息并扣4分。同时,阿里巴巴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店铺监管、清退混淆品牌等处理措施。

(5)如用户的同一违规行为同时符合本规则下多项处理规定,阿里巴巴有权按照从重处理的原则对该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如用户严重违反本规则规定或因实施其他违规宣传行为严重违反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巴巴网站/或淘宝网和/或阿里巴巴其他关联公司的网站、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旺旺等)的条款、协议、规则、通告等相关规则,依据情节严重程度,阿里巴巴保留对用户账号进行限权、关闭账号等处理的权利。

2、累积扣分处理方式:

因违反本管理规则或阿里巴巴中国站其他规则累计扣分达到以下范围,则将按对应扣分予以处罚并于网站相应位置进行公示:

诚信通托管

三、违规宣传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流程:

1、本规则所述之违规宣传行为(“滥发信息”、“发布混淆信息”和“其他情形”按本条第2款处理)适用以下处理流程:

诚信通托管

2、本规则约定的“滥发信息”、“发布混淆信息”和“其他情形”行为适用以下处理流程:

、附则

1、阿里巴巴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经营环境的变化等因素及时地修订本规则并予以公示,修订后的规则于公示中指定日期起生效。

2、若用户行为同时违反《阿里巴巴中国网站规则》总则或分则,阿里巴巴将同时依据该等规则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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